**魅力守则第五条:
【不再是别人的书签,而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】
“有的人很奇妙,就像是一张小小的书签,就算再美丽可爱、设计独特,或许会一时喜欢,却始终无法玩味它,毕竟只是一眼就看透的物品。看到书签,就像知道要从哪里「继续开始」,却很容易在继续当中被人忽略、被人弄丢、被人遗忘甚至…被人取代。
所以你要当的不是书签,而是一本好书---让人无法放下、渴望分享,让人认真研读、仔细体会,让人小心翻阅、细心珍藏,让人…忍不住想「一读再读」,因为你是这麼的耐人寻味!不是封面漂亮就好,而是得汲取很多养分,才能写成一本好书,就像女人不该只靠著化妆品营造外在,而是要努力吸收生活的精华,才能让自己的内在越来越丰盛,成为排行榜上令人赞赏想带走的好书!
你想要当个简单一眼就被看透、充其量只是个休止符的书签,还是当一本值得永久翻阅、流传回味的好书?所以,丰富你生命的彩度与深度吧,把架上成排的经典好书当成你的化妆台,不再当别人的书签,而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,然后你会发现,将会有更棒的人来寻找你、阅读你、珍藏一辈子。”
何时何日
我才能达到如此境界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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